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正文

公司财务与会计——2026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阶段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王兴2025-11-07 15:49:21

山涧的泉水经过一路曲折,才唱出一支美妙的歌。正如你此刻在2026年中级会计的预习路上,每一处疑难都是必经的弯道,终将汇成考场上下笔有神的奔流。坚持,定能奏响胜利的乐章。

公司财务与会计——2026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阶段知识点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公司财务与会计

1.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3.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决定。 (有限自由)

4.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金,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推荐阅读:预习有道!2026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知识点汇总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财务与会计相关内容。考生们要合理安排时间,充分利用预习阶段的学习时间,积极备考,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

注:以上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5年《经济法》2025考季轻1·基础细讲班课程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打印

精选推荐

报考咨询中心 资深财会老师为考生解决报名备考相关问题 立即提问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考前学习资料

名师核心课程

摸底测试习题

章节练习前两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学霸经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