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发行——2026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阶段知识点
时间像一位无形的雕刻家,默默塑造着一切。2026年中级会计考试预习阶段学习已悄然开启。此刻的每一分专注,都在为未来的理解打下坚实基础。从今天开始,让知识在时光中沉淀,静待明年的从容绽放。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股票的发行
1.股票的发行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2)同股同价原则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2.股票的发行价格
(1)面额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溢价发行),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2)对于无面额股股票而言,无所谓平价发行或者溢价发行。
3.股票的发行
(1)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形式。
(2)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
(3)公司发行新股,股东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①新股种类及数额;
②新股发行价格;
③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④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⑤发行无面额股的,新股发行所得股款计入注册资本的金额。
(4)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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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5年《经济法》2025考季轻1·基础细讲班课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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