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2026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阶段知识点
最亮的是阳光,最宝贵的是时光。2026年中级会计考生们,请把握当下,用每一天的积累点亮专业知识,让稳步前行的时间成为备考路上最可靠的力量。此刻的规划与坚持,终将换来考场的从容与未来的明朗。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提示】
(1)内容要求
①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②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③提议事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
(2)程序要求
①单独或者合计持股1%以上(法定最高比例)
②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
③书面提出
④向董事会提出
【提示①】
赞成股东所持表决权÷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1/2,为通过。
【提示②】
赞成股东所持表决权÷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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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相关内容。考生们要合理安排时间,充分利用预习阶段的学习时间,积极备考,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
注:以上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5年《经济法》2025考季轻1·基础细讲班课程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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