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专家的工作_26年注会审计预习知识点
注会预习能够促使新旧知识互动,如将审计程序与会计分录原理结合思考。这种跨章节联结能打破学科壁垒,形成立体化知识体系,助力在综合题中灵活调用多领域知识解题。东奥整理了26年《审计》预习考点讲解,一起来学习吧!
✅注会《审计》预习知识点汇总> ✅ 备考资料,注册即可免费领取>

利用专家的工作
一、总体要求
确定目标 | 如果在会计或审计以外的某一领域的专长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是必要的,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是否利用专家的工作 |
可能需要 利用的情形 | 可能需要利用专家工作的情形(了解:从头至尾,5个方面) 1.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等方面的情况 2.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3.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风险,确定并实施总体应对措施 4.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5.在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时,评价已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
考虑因素 | 在确定是否利用专家的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可能考虑的因素包括:(共4点) 1.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是否利用了管理层的专家的工作 【提示】如果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利用了管理层的专家的工作,可能意味着编制财务报表具有复杂性,重大错报风险可能增加 2.事项的性质和重要性,包括复杂程度 3.事项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 4.应对识别出的风险的预期程序的性质,包括注册会计师对与这些事项相关的专家工作的了解和具有的经验,以及是否可以获得替代性的审计证据 |
二、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1.概述
实施程序 | 在考虑利用专家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程序:(★★★重点掌握) (1)评价专家是否具有实现审计目的所必需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2)充分了解专家的专长领域 (3)与专家就相关重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4)评价专家的工作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的 |
考虑事项 | 在确定相关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事项: (1)与专家工作相关的事项的性质 (2)与专家工作相关的事项中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 (3)专家的工作在审计中的重要程度 (4)注册会计师对专家以前所做工作的了解,以及与之接触的经验 (5)专家是否需要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体系 |
特殊情况 | 下列情形可能表明需要实施与一般情形相比不同的或更广泛的审计程序:(共4点) (1)专家的工作与涉及主观和复杂判断的重大事项相关 (2)注册会计师以前没有利用某个专家的工作,也不了解其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3)专家实施的程序构成审计工作必要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就某一事项提供建议 (4)专家是会计师事务所外部专家,因此不受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政策和程序的约束 |
2.内部专家和外部专家的区别(共2点)(★★★重点掌握)
专家分类 | 人员构成 | 相关要求 |
内部专家 | (1)可能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员工(包括临时员工) (2)也可能是与会计师事务所共享统一的质量管理政策和程序的网络事务所的合伙人或员工(包括临时员工) | 需要遵守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质量管理政策和程序 |
外部专家 | 不是项目组成员 | 不受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质量管理政策和程序的约束 |
知识点来源:第十五章 注册会计师利用他人的工作
● ● ●
注:以上内容选自张敬富老师《审计》科目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津公网安备120102020007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