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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税_26年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佳慧2025-11-05 13:30:59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命题将教材中的每一章节都涵盖其中,各章节内容皆会化作考题翩然而至。这就要求考生以全面且精细的态度投入学习与复习,不放过任何一处细节,如此方能从容应对考试。以下为预习知识点烟叶税的内容,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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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税_26年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

烟叶税

一、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与税率

税法要素

规定及解释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

征税范围

烤烟叶、晾晒烟叶

计税依据

烟叶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包括实际支付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其中,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

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收购价款×(1+10%)

税率

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征收管理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烟叶税的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乘以税率计算。实际应用的烟叶税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烟叶收购价款×(1+10%)×税率

辨析:

收购烟叶的价外补贴在不同税种中有不同的规定:

税种

情形

价外补贴金额的规定

烟叶税

收购烟叶计算烟叶税

统一规定为收购价款的10%

增值税

收购烟叶计算抵扣进项税

实际支付的价外补贴

消费税

计算加工烟丝的收购烟叶的成本

(二)征收管理

要点

规定

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日

纳税期限

按月计征,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纳税申报

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征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法没有直接明确“发生月终了之日”是否包括当天,这需要查看民法的规定。按照《民法典》第201条: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知识点来源:第六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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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选自刘颖老师《税法》基础阶段课程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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