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车船税法)_25年注会税法学习要点
在注会税法科目中,该知识点主要涵盖免征、减征车船税的各类政策及具体适用情形,如新能源车船免税、特定用途车船(如警用车船)免税等,还涉及地方可自主决定的减免政策等内容。
【所属章节】
第十一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第二节:车船税法
【知 识 点】
税收优惠
1.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3.警用车船,免征车船税。
4.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用船舶,免征车船税。
5.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6.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1)节能乘用车应同时满足:①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乘用车);②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
(2)节能商用车应同时满足:①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轻型和重型商用车);②燃用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
(3)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船舶应符合以下标准:船舶的主推进动力装置为纯天然气发动机。发动机采用微量柴油引燃方式且引燃油热值占全部燃料总热值的比例不超过5%的,视同纯天然气发动机。
7.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辨析
节能、新能源汽车的车船税优惠政策与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非常容易混淆;挂车车船税的税额减半与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也容易混淆,特列表区分:
车辆性质 | 车船税政策 | 车辆购置税政策 | |
新能源 汽车 | 乘用车 | 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征收车船税 | (1)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2)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
商用车 | 纯电动商用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 | ||
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 | 免征车船税 | ||
节能 汽车 | 乘用车 | 减半征收车船税 | 照章计算缴纳车辆购置税 |
商用车 | |||
挂车 | 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车船税 | 至2027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
● ● ●
以上就是注会考试《税法》科目知识点“税收优惠”相关内容,以下为税法科目的章节习题,学练结合,快来打卡吧!
注:以上内容选自刘颖老师注会《税法》科目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是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东奥会计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