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_26年注会会计预习知识点
在注册会计师备考预习阶段,考生们不仅可以通过旧版教材熟悉知识框架,还可以对知识点进行全面学习!下文整理了会计科目的预习知识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其中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为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收入和费用为反映业务活动情况的会计要素,阅读下文,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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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
1.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和净资产
提示:
(1)民间非营利组织设立时取得的注册资金,应当直接计入净资产。注册资金的使用受到时间限制或用途限制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限定性净资产;其使用没有受到时间限制和用途限制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非限定性净资产。
(2)限制是指由民间非营利组织之外的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设置的。
(3)由于民间非营利组织资源提供者既不保留或享有该组织的任何财产权利,也不取得经济回报,因此,其会计要素不应包括所有者权益和利润,而是设置了净资产这一要素。
2.:收入【点拨】和费用
提示:
民间非营利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属于交换交易,取得的相关收入应当记入“提供服务收入”等收入类科目,不应当记入“政府补助收入”科目。
点拨:
如果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时间限制或(和)用途限制,则所确认的相关收入为限定性收入;除此之外的其他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
知识点来源:第三十章 政府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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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内容选自张志凤老师《会计》科目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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