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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_涉税服务实务基础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姜喆2025-08-29 14: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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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_2025年涉税服务实务基础知识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掌握)

1.核算内容

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3.按价税分别记账的情形

(1)采购等业务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当月已进行用途确认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发生退货的,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作用途确认,应根据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进行用途确认,应将发票退回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股本”等科目。

(3)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的不含税公允价值和增值税税额合计金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4)企业接受应税服务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服务成本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5)对运输费用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4.按价税合计金额记账的情形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按照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则纳税人所支付的增值税额不能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中核算,而是计入外购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成本之中。

5.外购材料退货、折让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因退款而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所属章节:第五章 涉税会计核算

注:以上内容选自美珊老师2025年《涉税服务实务》轻一·基础细讲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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