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实操就业> 资讯> 财税热点>正文

未开票收入是否需要申报增值税?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凯莉2025-09-26 11:18: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但这并不意味着 “未开票就不纳税”—— 未开票收入本质上仍是企业的应税收入,隐瞒不报属于 “偷税” 行为。

未开票收入是否需要申报增值税?

一、为什么会有 “未开票收入”?这些场景很常见

未开票收入不是 “异常收入”,而是企业经营中的正常现象,常见于这几种情况:

零售行业:比如便利店、餐饮店,消费者大多不主动索要发票,形成大量未开票收入;

预收款模式:企业提前收到货款,但货物尚未发出、服务尚未提供,暂未开票(需注意:预收款一般不即时产生纳税义务,需结合行业规则判断);

个人客户交易:个人采购后通常不需要发票用于抵扣,企业易忽视此类收入的申报;

视同销售行为:比如将自产货物用于员工福利、对外捐赠,虽未直接收款和开票,但按规定需视同销售申报增值税。

二、未开票收入怎么申报?分纳税人类型教你操作

不同类型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方式略有差异,但核心逻辑都是 “如实填列对应栏次”。

1. 一般纳税人申报(以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为例)

适用场景:销售货物、提供应税服务取得未开票收入,且纳税义务已发生。

填报位置:《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 5 栏 “未开具发票”,根据业务适用税率填写 “销售额” 和 “销项税额”。

举个例子:某商贸公司(一般纳税人,适用 13% 税率)2024 年 10 月零售货物取得收入 11.3 万元,未开具发票。

不含税销售额 = 11.3÷(1+13%)=10 万元

销项税额 = 10×13%=1.3 万元

申报时,在 “附列资料(一)” 第 5 栏 “13% 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填列销售额 10 万元、销项税额 1.3 万元。

2.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适用场景:季度销售额(含未开票收入)未超过 30 万元(月度 10 万元),或超过免税额度的情况。

填报位置:

若未超免税额度:填列《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 10 栏 “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填第 11 栏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若超过免税额度:填列第 3 栏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旁的 “未开具发票” 栏次。

举个例子:某个体户(小规模纳税人)2024 年第四季度未开票收入 25 万元,无其他收入。

季度销售额未超 30 万元,申报时填列第 11 栏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25 万元,享受免税优惠。

政策来源于:中国税务报公众号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会计实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免费资料会计高手      专题课程



+1
打印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常见问答

上岗指南

资料下载

  • 财务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 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请示
  • 年底结账流程结账与账务处理
  • 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 关于清理应收账款的通知
  • 计提坏账准备审批表
  • 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
  • 月末结账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键下载

热点资讯

更多>>

辅导课程

辅导课程

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社群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