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招用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不仅能为失业人员扩大就业机会,增加就业岗位,稳定就业环境,还能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降低税收负担。那么,招用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能享受增值税优惠吗?

问招用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能享受增值税优惠吗?
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本文来源:山东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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