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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不再符合条件应如何处理?

2026-01-13 15:42:22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那么,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不再符合条件后应如何处理呢?

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不再符合条件应如何处理?

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不再符合条件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规定:“一、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法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以下两类情形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以下简称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九、纳税人因自身条件或经营业务变化,不再符合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在变化当期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自不符合规定当期起不再适用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主管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不符合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在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自不符合规定当期起不再适用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十二、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打印 责任编辑: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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