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是标准以上的为分散采购
问题来源:
邵老师
2025-09-02 10:35:18 169人浏览
“采购限额标准” 是财政部或地方财政部门规定的 “政府采购准入门槛”—— 只有金额达到这个标准,才需要遵守《政府采购法》的规范(如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流程);未达标准的,因金额小、流程成本可能高于采购金额,无需强制走政府采购程序。
若把 “限额标准以下” 归为分散采购,会导致一个逻辑矛盾:
分散采购本质是 “政府采购的一种执行方式”(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但 “限额以下” 的采购本就无需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自然不能归为分散采购。
正确逻辑是:
当项目 “不在集中采购目录里”(排除政府 / 部门集中采购),但 “金额够大(限额以上)”(必须纳入政府采购),才需要由单位 “自行按政府采购流程采购”—— 这就是分散采购的核心定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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