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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一土地增值税计算题一的第三问

第三问里购置土地的38万不允许扣除解析里说是无法提供有关凭证所以不让扣除,但是单选第七题也没有说购置土地的800万有相关证明凭证,扣除项目里又允许扣除了。转让旧房产是否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金额到底有没有统一标准?

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2025-10-08 10:01:48

问题来源:

(3)李某转让商铺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为(  )万元。
A、56.92
B、57.14
C、57.68
D、56.14

正确答案:D

答案分析:可扣除项目金额=70×80%+0.14=56.14(万元)。

查看完整问题

马老师

2025-10-08 11:37:38 89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转让存量房能取得评估价格时:

可以扣除的项目有三大类:

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这里包括地价款+登记过户手续费+受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契税);

2.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按照评估价格扣除,如果题目不单独给出地价款和取得土地时缴纳的契税,一般默认为评估价格中包括地价款和契税;但是如果题目单独给出地价和地价对应的契税的话,还是要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扣除的】

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看题目表述,下同)+印花税。注意这种情况并不包括契税】。


您看本题中的38万元是买商铺的价款,即购买不动产的价款,并不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所以无论是否有凭证,都不能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扣除。

而第7题明确说的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所以可以扣除,与本题情况有差异。

您再理解一下哦~~

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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