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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的基本原则——2026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阶段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王兴2025-11-10 16:28:24

摩天大楼的巍然屹立,源于地基在无声处深深扎根。为2026年中级会计考试所做的预习,正是这至关重要的奠基,每一份理解都在浇筑坚实的承重墙,支撑起来日的知识大厦。

合伙企业法的基本原则——2026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阶段知识点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合伙企业法的基本原则

1.协商原则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2.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守法原则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其权益受法律保护。

5.依法纳税原则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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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合伙企业法的基本原则相关内容。考生们要合理安排时间,充分利用预习阶段的学习时间,积极备考,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

注:以上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5年《经济法》2025考季轻1·基础细讲班课程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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