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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弥补_2023年注会税法重要考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李雪婷2023-06-19 16:15:19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学习注会税法至少也要进行3轮学习,第一轮是全面学习,第二轮是攻克重难点,第三轮就是做题实操。东奥为大家整理了2023年注会税法重要考点讲解,帮助大家全面学习基础知识点,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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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弥补_2023年注会税法重要考点

【知识点】亏损弥补

【所属章节】

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

亏损弥补

1.基本规定

除另有规定外,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2.特殊规定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是指当年具备资格的企业,其前5个年度无论是否具备资格,所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3.其他相关规定

(1)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不低于3年),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2)税务查补的所得可用于补亏。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补扣的支出追溯调整盈亏及弥补。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作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多缴的税可抵可退。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追溯扣除导致亏损或加大亏损的,追溯调整亏损及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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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知识点内容根据东奥名师刘颖老师《轻一高效基础班》讲义整理,刘颖老师主编的《轻松过关®一》与课程内容同步,以下为《轻一》试读内容,点击图片试读更多!

税法轻一试读

注会税法备考的后期一定要复习+做题相结合,这样才能将知识点印刻在脑海里,轻松应对考试。2023年注会考试时间在8月,请各位考生打起精神,多学多练,争取顺利过关!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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