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算期间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清算损益,贷:应收账款;借:银行存款、清算损益,贷: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注:固定资产损失应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借:清算费用,贷:银行存款;借:清算损益,贷:清算费用。
更新时间:2025-06-14 16:07:33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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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收入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暂估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次月冲回:
借:应收账款---暂估收入(负数或红数)
贷:主营业务收入(负数或红数)
开办费的归集
《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凡在折旧范围内固定资产,只要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都应按月提取折旧,而不分企业是否正式开始生产经营。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六条对无形资产的摊销做出了规定:"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其摊销的开始时间是"取得当月,而不论是在筹建期间还是生产经营期间取得。
开办费的摊销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将开办费一次性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年终要进行纳税调整。
存货的盘盈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金额,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周转材料
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盘盈的存货,通常是由企业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即正常损失,其盘盈的存货,可冲减管理费用,按规定手续报经批准后,会计分录如下:
产品报废账务处理:
报废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产成品(或库存商品)
领导审批后入账:
如果正常报废
借:管理费用--产品损失
资产报废时,首先进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原值)
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应交的税金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营业税
存货盘亏时:
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原材料等
批准后:
因收发计量、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的盘亏,计入管理费用。
因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导致的盘亏,计入营业外支出。
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则应将其报废并予转销,其账面价值转作当期损益。转销时,应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其已计提的减值准各,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按无形资产已累计摊销的金额,借记“累计摊销”账户i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账户,接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账户,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账户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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