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税税率采用的形式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更新时间:2025-08-24 14:54:51 查看全文>>
消费税税率采用的形式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更新时间:2025-08-24 14:54:51 查看全文>>
从价计税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额=销售额(同类消费品售价、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销售额的基本内容: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不包括在内。同时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收费也不包括在销售额内。
更多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
消费税比例税率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额=销售额(同类消费品售价、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销售额的基本内容: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不包括在内。同时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收费也不包括在销售额内。
更多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
消费税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区别是什么
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委托方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委托方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其中:
从量计征消费税有啤酒、黄酒、成品油。
销售数量的确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特别提示】黄酒、啤酒以吨为单位规定单位税额;成品油以升为单位规定单位税额;卷烟的从量计税部分是以支为单位规定单位税额;白酒从量计税部分是以500 克或500毫升为单位规定单位税额。在确定计税数量时注意使用的数据单位要与固定税额的计量单位口径一致,不一致的要换算成一致的口径。
包装物计税规则是:
收取时直接并人销售额计税
①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②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除啤酒、黄酒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逾期并入销售额计税
对酒类产品、成品油以外的其他应税消费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未到期且收取时间不超过一年的,不计税。但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更多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
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消费税是5%。
与金、银和金基、银基、钻无关的其他首饰消费税是10%。
关于金银首饰计税要注意的问题:
(1)零售环节;记住两个比例(5%税率、6%利润率)。
(2)零售环节的征税范围(仅限于金、银、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钻石饰品;铂金首饰。具体包含金银首饰带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不含修理清洗、镀金包金)。
修理清洗首饰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
(3)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不同是消费税计税依据具有多样性,包括从价定率计税、从量定额计税、复合计税。增值税计税依据具有单一性,只有从价定率计税。
征税范围:
消费税征税范围:
(1)生产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税率计算公式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最新知识问答
名师讲解消费税税率采用的形式有哪些
知识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