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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征税范围是什么

消费税征税范围是什么

消费税征税范围: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更新时间:2025-06-05 10:35:14 查看全文>>

  • 消费税定额税率的税目有哪些

    消费税定额税率的税目有酒、成品油。适用项目有啤酒、黄酒、成品油。

    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移送使用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销售数量的确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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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费税定额税率计算公式是什么

    消费税定额税率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单位税额。

    定额税率适用项目有啤酒、黄酒、成品油。

    销售数量的确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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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量计征消费税公式是什么

    从量计征消费税公式是: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单位税额

    从量计征消费税适用项目有啤酒、黄酒、成品油。

    销售数量的确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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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费税税率的基本形式包括哪些

    消费税税率的基本形式包括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有两种情况消费税税率从高:

    一是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

    二是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

    更多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

    消费税的税率有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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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费税的税目有哪15个

    消费税的税目有15个,分别是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

    (一)烟

    子目:1.卷烟;2.雪茄烟;3.烟丝。

    卷烟生产、进口和批发环节均采用从量加从价的复合计税的方式。

    (二)酒

    子目:1.白酒;2.黄酒;3.啤酒;4.其他酒。

    (三)高档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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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费税税率计算公式是什么

    消费税税率计算公式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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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委托个人加工以外,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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