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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减免税货物有哪些

法定减免税货物有哪些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等等。

更新时间:2025-06-28 16:08:20 查看全文>>

  • 补征关税会计分录

    补征关税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采购价+关税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根据海关完税单据,去税务局认证后抵扣增值税,进口关税计入存货成本,增值税计入进项税额。

    关税是国家授权海关对出入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也是对外贸易发达国家中国家税收以及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其中货物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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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税补征和追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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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税退还的时效期是

    海关多征的税款,海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可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申请退还关税:

    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

    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

    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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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税的申报时间和纳税期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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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税的申报时间和纳税期限是什么

    关税的申报: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缴纳期限及缴纳方式

    关税应在货物实际进出境时,即在纳税人按进出口货物通关规定向海关申报后,海关放行前一次性缴纳。

    缴纳期限、缴纳方式:纳税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如关税缴纳期限的最后1日是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则关税缴纳期限顺延至周末或法定节假日过后的第1个工作日。逾期不缴的,除依法追缴外,由海关自到期次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征收欠缴税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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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减免税和特定减免税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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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口税和出口税是什么意思

    进口关税是一个国家的海关对进口货物和物品征收的关税。自2002年1月1日起,我国进口税则设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配额税率等税率形式,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出口关税是一个国家的海关对出口货物和物品征收的关税。各国已不使用过境关税,出口税也很少使用。国家仅对少数资源性产品及易于竞相杀价,盲目进口,需要规范出口秩序的半制成品征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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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税是直接税还是间接税

    关税是间接税。

    间接税是指纳税人能将税负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收。如消费税、增值税、关税等。间接税通常通过提高商品售价或劳务价格等办法转嫁出去,最终由消费者负担。

    直接税是指税负不能转嫁,而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如人头税、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

    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关境货物、物品(简称“货品”)征收的一种税。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包括推定为所有人的人)。

    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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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税暂时免税

    临时减免是国家根据国内生产和国际市场行情变化,确定对某一类和几种商品在一定时限内临时降低或取消关税。

    新关税条例规定下列货物可以免税或者退税。

    第四十五条,下列进出口货物,免征关税:

    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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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关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从价计税应纳税额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的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从量计税应纳税额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复合计税应纳税额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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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方法:对于价格不符合成交价格条件或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进口货物,由海关估价确定。海关估价依次使用的方法包括: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其他合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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