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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_2025年涉税服务实务基础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姜喆2025-09-02 17:23:53

备考过程中,我们必须摒弃好高骛远的心态,不能急于求成。知识的积累需要时间和耐心,就像登山一样,每一步都要踩实,每一个知识点都要掌握牢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税务师考试的征途上稳步前行。东奥会计在线为同学们整理了《涉税服务实务》的基础考点,希望大家能坚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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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_2025年涉税服务实务基础知识点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掌握)

(一)纳税人的权利

(1)知情权。

(2)保密权。

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将依法为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密。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税收违法行为信息不属于保密范围。

(3)税收监督权。

(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5)申请延期申报权。

(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

(9)委托税务代理权。

(10)陈述与申辩权。

(11)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

(12)税收法律救济权。

(13)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14)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二)纳税人的义务

(1)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

(2)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

(3)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4)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5)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

(6)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

(7)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8)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9)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

(10)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三)纳税人的法律责任

1.违反税务管理的行为及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①未按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的。

②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③未按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的。

④未按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⑤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2)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提请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4)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5)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逃避追缴欠税及处罚

行为

处罚措施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的

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

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3.偷税(逃避缴纳税款)行为及处罚

(1)偷税(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界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拒不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逃避缴纳税款)行为。

(2)对纳税人偷税(逃避缴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②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③对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④对多次实施上述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4.抗税行为及处罚

抗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应作如下处罚:

抗税行为的严重程度

处罚措施

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

处以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

情节不严重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以暴力抗税,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

按伤害罪、杀人罪从重处罚,并处罚金

5.行贿行为及处罚

纳税人向税务人员行贿,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依照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倍以下的罚金。

行贿行为

处罚措施

犯行贿罪的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6.骗税行为及处罚

对骗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出口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也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骗税行为(构成犯罪的)

处罚措施

数额较大的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属章节:第六章  税收征收管理

注:以上内容选自美珊老师2025年《涉税服务实务》轻一·基础细讲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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