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表的更正与作废?

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表更正与作废的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
-【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申报更正与作废】模块,选择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期及申报表对已完成申报的申报表信息进行查询后,再对相关报表进行“更正”或“作废”处理。
注意事项: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作废申报表只能在对应申报当期的申报期限内操作,且未开具完税凭证或划缴税款的申报表才能作废。对往期已经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只能更正申报。部分报表只支持更正就近一期,如无法更正系统会提示;
3.申报更正或作废后,如涉及补缴税款且超出缴款期限的,会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4.主税更正后如不更正附加税费,则不予保存主税更正申报,并提示主税和附加税费均更正后一并保存;
5.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只允许纳税人更正最末一个已申报的季度申报表,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后,不得再对当年内的季度申报表进行更正(年报更正上限为3次,超过则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6.财务报表的更正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务报表报送】-【财务报表报送及更正】模块中选择需要更正的所属期,进行更正申报。
政策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会计实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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