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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凯莉2025-11-18 11:17:56

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规定:“一、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以下简称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此期间内离职的,应在离职前缴清全部税款。

……

三、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此期间行权的,可按本公告规定执行。纳税人在2023年1月1日后行权且尚未缴纳全部税款的,可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分期缴纳税款的期限自行权日起计算。”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政策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会计实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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