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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这10个常见问答请收好!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凯莉2025-09-30 11:44:51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互联网平台企业迎来首次涉税信息正式报送,覆盖网络商品销售、直播、货运、灵活用工等八大类平台。从 “注销店铺是否要报” 到 “虚拟收入如何确认”,平台企业在实操中常遇各类困惑。本文梳理 10 个高频问答,结合《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务院令第 810 号)及税务总局 2025 年第 15 号公告,提供权威解答与实操指引。

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这10个常见问答请收好!

一、主体与范围类:哪些情况必须报送?

1. 平台内店铺注销后,还需报送经营者信息吗?

答:需分情况报送,核心看注销时间与收入发生期。

若店铺在 2025 年 7 月 1 日后注销(《规定》施行后),需报送经营者身份信息及注销前的收入信息。例如 7 月 5 日注销的店铺,需报 7 月 1 日 - 5 日的收入数据;若 6 月 30 日前注销,仅需报送身份信息,无需报收入。

政策依据:《规定》第十二条明确,施行前的涉税信息无需报送,但施行后发生的收入需完整报送。

2. 境外经营者依托境内平台经营,平台需报送其信息吗?

答:境内平台必须报送,按 “未取得登记证照” 类别填报。

境外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通过境内平台开展交易的,平台需在《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报送表》中按 “未取得登记证照” 填报,注明姓名、证件类型、国家或地区等信息;收入信息需按上季度收入总额、净额如实报送。

例外情形:境外平台内的境外经营者向境内销售服务,若单个境内购买方季度交易净额≤5000 元,可暂不报送。

二、操作流程类:报送顺序与信息修改有何规则?

3. 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可以先报后者吗?

答:不可以,必须先报身份信息,再报收入信息。

税务系统会校验两者的关联性,未报送身份信息的情况下,收入信息无法提交。例如直播平台报送主播收入前,需先通过《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报送表》完成主播身份登记。

延伸提示:报送直播人员服务机构信息时,需先在身份表中勾选 “直播人员服务机构” 标识,再报送关联关系表。

4. 报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能直接修改吗?

答:不能修改,需作废原信息后重新报送。

身份信息中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国家或地区” 等关键字段一旦填错,无法直接变更,需先作废错误条目,再按正确信息重新填报。平台需建立信息校验机制,避免此类失误。

风险提示:虚假报送或因平台原因导致信息不实,将面临 2 万 - 50 万元罚款。

三、信息填报类:收入统计与标识管理有哪些要求?

5. 网络主播的虚拟货币收入,按什么时间确认?

答:以虚拟利益到账时间为准,而非提现时间。

主播取得的 “某币”“某豆” 等非货币利益,无论是否可交易,均需按其到达平台账户的时间确认收入,并按平台折算规则换算为人民币报送。例如主播 7 月 15 日获赠 10 万元虚拟币,即使 8 月提现,仍需计入 7 月收入。

政策依据:收入确认时间为 “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凭据当日”。

6. 店铺变更经营者,如何报送信息和标识?

答:需同时报送新旧经营者信息,且店铺标识码不得变更。

例如 7 月 20 日经营者由 A 变更为 B,平台需分别报送 A(标注 7 月 1 日 - 20 日经营时段)和 B(标注 7 月 20 日起经营)的身份及对应时段收入;无论变更多少次,店铺唯一标识码需保持不变。

核心逻辑:确保经营轨迹可追溯,防范通过变更主体分拆收入偷逃税。

7. 可以剔除 “刷单” 收入后再报送吗?

答:不可以,需全额报送,不得自行剔除。

平台需按实际交易数据报送收入总额,包括所谓 “刷单” 金额。若存在虚假交易,需由税务机关核查后按规定处理,平台无权自行调整数据。

监管背景:此举旨在遏制通过刷单虚增收入或隐瞒真实交易的行为。

四、特殊场景类:小程序平台与延期报送如何处理?

8. 为小程序提供架构服务的平台,需报送哪些信息?

答:分两类报送,区分小程序经营者是否为平台企业。

若小程序经营者本身是互联网平台企业(如小程序内的电商平台),仅需报送其身份信息(填《平台内的平台企业身份信息报送表》);若为普通经营者,则需同时报送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

报送责任:基础架构服务平台承担直接报送义务,不得推诿。

9. 因系统故障无法按期报送,能申请延期吗?

答:可申请延期,需提交不可抗力证明。

平台因系统故障、数据泄露等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报送的,需填报《延期报送涉税信息申请表》,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可延期;未获批准仍逾期的,将按规定罚款。

操作提示:首次报送截止日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建议提前 3 天完成校验。

10. 已代扣代缴个税的信息,需要重复报送吗?

答:不需要,已在扣缴申报中填报的信息可免重复报送。

平台为经营者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时已提交的身份信息、收入明细,无需在季度报送中再次提交,避免数据冗余。

便利政策:税务机关可通过跨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也不得要求平台重复报送。

政策来源于:北京税务公众号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会计实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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