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税率 | 适用情况 |
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 年税率表: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工薪预扣、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提前退休一次性补贴、股权激励行权、企业(职业)年金按年或符合条件的一次性领取 月税率表:居民个人年终奖单独计算,内退一次性补贴,企业(职业)年金按月或按季领取或非特殊原因一次性领取,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规定3%: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 |
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 经营所得 |
20%的比例税率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
减按10% | 财产租赁所得中,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 |
征税方法 | 适用所得项目 | 预缴或缴纳规定 | 年终汇算清缴规定 |
按年计征 | 居民个人取得的 综合所得 | (1)工资薪金按月预扣预缴 (2)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 |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
经营所得 | 按月或按季预缴 | 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 |
按月计征 | 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 按月计算缴纳 | 不需要年终汇算清缴 |
按次计征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 按次计算缴纳 | |
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费用扣除方法及项目 | 具体扣除内容 | 适用所得项目 | ||
可 以 扣 除 费 用 | 定额扣除 | 专项扣除 |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 (1)居民个人综合所得 (2)纳税人的经营所得 (不得重复减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 |||
依法确定的 其他扣除 | 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支出 | |||
基本减除费用 | 60000元/年 | |||
5000元/月 |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 | |||
定额(800元)或定率(20%)扣除 |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 (1)财产租赁所得 (2)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时) | ||
核算扣除 | 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 经营所得 | ||
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 财产转让所得 | |||
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费用 |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偶然所得 |




高老师
2025-08-23 09:28:14 193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指的是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2次行权,比如说规定时间是5月1日至10月1日,准予行权的股数是10000股。员工在5月8日行权6000股,在7月5日行权4000股,此时就属于2次行权。
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规定计算纳税。
【举例】A上市公司为激励员工张某提高工作积极性、继续创造价值,于2022年1月1日和张某约定,如未来2年张某继续在A公司任职,2024年1月1日-3月1日将有权以60元/股的价格购买A公司10000股股票。假设2024年1月1日行权6000股,当天股价100元/股,2月13日行权4000股,当天股价110元/股。
1月1日行权时,应纳税所得额=(100-60)*6000=240000元,应纳个税=240000*20%-16920=31080元。
2月13日行权时,应纳税所得额=240000+(110-60)*4000=440000元,总的个税=440000*30%-52920=79080元,第二次行权应纳个税=79080-31080=48000元。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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