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数字性考点速记——10%




2025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数字性考点——【10%】的知识点来了!再好的机会,也要靠人把握,而努力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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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小规模合并的特别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 | 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股份有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
股份回购的数量限制 | 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可转债或者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股份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
解散公司诉讼的适用情形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公司出现法定解散情形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法定公积金的提取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
财务资助一般例外 |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 2/3 以上通过 |
第六章 金融法律制度
股票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条件 |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 以上 |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公司发布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 | (1)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2)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 |
保险公司的再保险 | 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
第七章 财政法律制度
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形 |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
政府采购合同一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采购合同一追加采购 |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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