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数字性考点速记——1%




《经济法》科目在中级会计考试里,对记忆与背诵的考验比其他科目更甚一筹。特别是那些散落在教材各处的数字考点,琐碎又繁杂,毫无规律可循,别担心!今天东奥为大家呈上中级会计《经济法》数字性考点——【1%】的知识点!
百分比 | ||||
【1%】 | 【2%】 | 【3%】 | 【5%】 | 【6%】 |
【10%】 | 【20%】 | 【25%】 | 【30%】 | 【35%】 |
【50%】 | 【70%】 | 【75%】 | 【80%】 | 【90%】 |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股东代表诉讼一起诉股东资格 |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2)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投资者保护机构不受“连续180日 +1%"的限制) |
临时提案权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股份有限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
第六章 金融法律制度
上市公司股东代理权征集制度 | 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
上市公司收购的权益披露一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 |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
第七章 财政法律制度
预算预备费 | 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
预算周转金 | 经本级政府批准,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可以设置预算周转金,额度不得超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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