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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程序——2025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强化阶段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谭畅2025-08-14 13:57:33

遇到难题别钻牛角尖,暂时跳过不是放弃。2025年中级会计考试临近,保持 “办法总比困难多” 的心态,换个时间再攻克,灵活调整能减少挫败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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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程序——2025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强化阶段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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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财政法律制度】

政府采购程序

【知识点】

1.采取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3.投标保证金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中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4.应予废标的情形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自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6.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回避情形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习题演练】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关系,在采购中应当回避的有(    )。

A.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B.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曾经采购过该供应商的商品

C.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股东

D.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

【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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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政府采购程序相关内容。考生们要合理安排时间,充分利用强化提升阶段的学习时间,积极备考,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

注:以上内容选自郭守杰老师2025年《经济法》领学基础班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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