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立合伙企业
精选回答
1、合伙人
(1)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
(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2、出资形式
(1)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2)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3)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3、企业名称
(1)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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