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监控和整改程序_25年注册会计师审计学习要点




通过学习注册会计师审计科目,考生能够掌握审计的基本理论、方法和程序,具备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和鉴证的能力。这不仅对于成为一名合格的注册会计师至关重要,也为从事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奠定了坚实的专业基础。
【所属章节】
第二十一章: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管理
第一节: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
【知 识 点】
监控和整改程序(八要素之八)
(一)监控活动
基本要求 |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设计和实施监控活动,既包括定期实施的监控活动,又包括持续实施的监控活动 |
周期检查 | 1.会计师事务所的监控活动应当包括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完成的项目中周期性地选择部分项目进行检查 2.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统一安排质量检查抽取的项目和执行检查工作的人员 3.在每个周期内,对每个项目合伙人,至少选择一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检查 4.对承接上市实体审计业务的每个项目合伙人,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
人员要求 | 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监控活动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执行监控活动所必需的胜任能力、时间和权威性(才) 2.具有客观性,项目组成员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得参与对其项目的监控活动(德) |
(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缺陷
定义 |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缺陷:是指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实施或运行无法合理保证实现其目标 |
缺陷判断 | 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表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4个方面) 1.未能设定某些质量目标,而这些质量目标对实现质量管理体系的目标是必要的 2.未能识别或恰当评估一项或多项质量风险 3.未能恰当设计和采取应对措施,或者应对措施未能有效发挥作用,导致一项应对措施或者多项应对措施的组合未能将相关质量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降低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4.质量管理体系的某些方面缺失,或者某些方面未能得到恰当的设计、实施或有效运行 |
缺陷评价 | 针对识别出的缺陷,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通过下列方法评价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广泛性: 1.调查缺陷的根本原因 2.评价这些缺陷单独或累积起来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影响 |
(三)整改措施
1.针对缺陷的性质和影响程度,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这种问责应当与相关责任人员的考核、晋升和薪酬挂钩。
2.对执业中存在重大缺陷的项目合伙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其是否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作出评价。
3.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就监控的实施情况,发现的缺陷,评价、补救和改进措施、问责等形成监控报告,并针对存在的缺陷,及时修订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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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内容选自张敬富老师《审计》科目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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