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价计征、从量计征、从价从量复合计征_26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




注册会计师税法科目预习备考已经开始,接下来继续学习消费税法的相关内容。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包括销售额和销售数量。下文为从价计征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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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价计征、从量计征、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一、从价计征
(一)销售额的确定
1.销售额的基本内容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手续费、包装费、优质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符合特定条件的代垫运费和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包括在销售额内。
点拨
关联方交易要符合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作价原则;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应属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
2.包装物的计税问题
情形 | 计税规则 | 归纳 |
销售 |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 收取时直接并入销售额计税 |
收取租金 | 销售应税消费品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的,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 |
收取押金 | 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除啤酒、黄酒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 |
对酒类产品、成品油以外的其他应税消费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未到期且收取时间不超过一年的,不计税。但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或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 逾期并入销售额计税 |
辨析
增值税和消费税包装物押金的计税规则归纳:
包装物 | 押金计税规定 | ||
收取押金时 | 没收押金或收取1年以上时 | ||
酒、成品油以外的应税消费品 | 不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 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税基计算 增值税和消费税 | |
酒 | 啤酒、黄酒 (成品油适用此规定) | 不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 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税基计算 增值税 |
啤酒、黄酒以外的酒 | 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税基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 不重复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
啤酒、黄酒、成品油从量计征消费税,包装物押金只影响啤酒类别和税率的适用状况,不直接影响消费税的计算。
3.折合率的确定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结算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二)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中如含有增值税税额时,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含价外费用)÷(1+增值税的税率或征收率)
点拨
如果消费税纳税人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按增值税13%的基本税率适用上述换算公式计算;如果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就要按征收率适用上述换算公式计算。符合优惠条件的,按照优惠政策的要求换算计税。
辨析
消费税与增值税同时对货物征收,但二者与价格的关系是不同的。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算增值税的价格中不应包括增值税税额;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算消费税的价格中是包括消费税税额的。换句话说,我们通常所说的“不含税价”是指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并不意味着不含消费税。
二、从量计征
销售数量的确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自产自用包括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三、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只有卷烟、白酒的消费税计算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复合计税既从价,又从量,用“从量税+从价税”计算应纳税额。
复合计税的项目 | 纳税环节 | 复合计税规则 |
卷烟 | 生产、进口、委托加工、批发 |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
白酒 | 生产、进口、委托加工 |
点拨:
黄酒、啤酒以吨为单位规定单位税额;成品油以升为单位规定单位税额(成品油吨与升之间的换算要使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换算标准);卷烟的从量计税部分是以支为单位规定单位税额;白酒从量计税部分是以500克或500毫升为单位规定单位税额。在确定计税数量时注意使用的数据单位要与固定税额的计量单位口径一致,不一致的要换算成一致的口径。
知识点来源:第三章 消费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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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选自刘颖老师《税法》基础阶段课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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