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编制_26年注会会计预习知识点
2026年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目的预习备考正在进行,下文整理了预习知识点现金流量表编制的内容。现金流量表主要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等项目,阅读下文,了解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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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编制
现金流量表的项目主要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等项目。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关项目的编制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包括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具体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款项,减去本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中反映。
2.收到的税费返还
本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返款等。企业收到或缴回增值税期未留抵退税款项产生的现金流量,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将收到的增值税期未留抵退税款项有关现金流量在本项目中反映;缴回并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期未留抵退税款项有关现金流量不在本项目中反映,应当在“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中反映
3.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出租人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投资性房地产收到的租金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除税费返还外的其他政府补助、罚款收入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金额较大的,应当单列项目反映。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支付的货款以及与货款一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具体包括: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减去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为购置存贷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应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本期实际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如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包括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商业保险金,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款,以及企业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当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6.支付的各项税费
本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项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等。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等。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等,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中反映。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内容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的租赁付款额、相关的预付租金和租赁保证金,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罚款支出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金额较大的,应当单列反映。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关项目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下简称交易性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下简称债权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下简称其他债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下简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而收到的现金,但不包括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利息、收回的非现金资产,以及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债权性投资收回的本金,在本项目反映,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利息,不在本项目中反映,而在“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反映。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单设项目反映。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性投资而分得的现金股利、因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利息收入,股票股利由于不产生现金流量,不在本项目中反映。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债权性投资,其利息收入在本项目中反映。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本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如投资性房地产)所取得的现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与处置活动支付的现金,两者在时间上比较接近,以净额反映更能准确反映处置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所造成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报废、毁损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在本项目中反映。如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可收回的现金净额为负数,则应当作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本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及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由于企业处置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是整体交易,子公司和其他营业单位可能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这样,整体处置子公司及其营业单位的现金流量,就应当以处置价款中收到现金的部分,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及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反映。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如为负数,则将该金额填列至“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金额较大的,应当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如投资性房地产)支付的现金,包括购买机器设备所支付的现金、建造工程支付的现金、支付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现金支出,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以及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7.投资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但不包括为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企业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收回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8.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本项目反映企业为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而支付的对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
整体购买一个单位,其结算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购买方全部以现金支付或一部分以现金支付而另一部分以实物清偿。同时,企业购买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是整体交易,子公司和其他营业单位除有固定资产和存货外,还可能持有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等。这样,整体购买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的现金流量,就应当以支付对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反映,如为负数应当在“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9.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金额较大的,应当单列项目反映。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关项目的编制
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以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而收到的现金,以及发行债券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发行收入减去直接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金额较大的,应当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归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偿付企业到期的债券本金等。企业偿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不同用途的借款,其利息的开支渠道不一样,如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均在本项目中反映。
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的预付租金和租赁保证金,以及以分期付款方式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期支付的现金。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项目反映。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指企业外币现金流量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时,所采用的是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而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中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是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这两者的差额即为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等信息。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时,调增、调减项目的确定原则:
1.调整事项属于利润表项目【点拨】
(1)使净利润减少,调增;
(2)使净利润增加,调减。
点拨:
(1)计入在建工程或研发支出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不予调整;
(2)调整时不考虑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财务费用。
2.调整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项目
(1)在资产负债表项目涉及的会计科目借方记录(借:××资产,贷:银行存款等),调减;
(2)在资产负债表项目涉及的会计科目贷方记录(借:银行存款等,贷:××资产),调增。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加:
(1)资产减值损失
(2)信用减值损失
(3)固定资产折旧(不含计入“在建工程”或“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的固定资产折旧)
(4)无形资产摊销(不含计入“在建工程”或“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的无形资产摊销)
(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7)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8)净敞口套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9)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0)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不含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财务费用)
(11)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2)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3)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只考虑对应所得税费用部分)
(14)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不含计入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部分)
(15)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不含计入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部分)
(16)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不含计入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部分)
(17)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知识点来源:第二十三章 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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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内容选自张志凤老师《会计》科目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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