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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作出该选择的,承租人应当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1年)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更新时间:2022-12-19 17:46:39 查看全文>>

  •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什么意思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承租人在判断是否是低价值资产租赁时,应基于租赁资产的全新状态下的绝对价值进行评估,不受承租人规模、性质等影响,也不应考虑资产已被使用的年限以及该资产对于承租人或相关租赁交易的重要性。常见的低价值资产的例子包括平板电脑、普通办公家具、电话等小型资产。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作出简化会计处理选择。选择采用简化会计处理的,其低价值资产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承租人能够从单独使用该低价值资产或将其与承租人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且该项资产与其他租赁资产没有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如果承租人已经或者预期要把相关资产进行转租赁,则不能将原租赁按照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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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是什么意思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是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1)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按应减记的金额)

    (2)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3)承租人应当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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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权资产是指什么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

    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初始直接费用+复原成本(现值)

    (一)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借:使用权资产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二)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应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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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付款额包括哪些内容

    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实质固定付款额是指在形式上可能包含变量但实质上无法避免的付款额。例如:

    (1)付款额设定为可变租赁付款额,但该可变条款几乎不可能发生,没有真正的经济实质。例如,付款额仅需在租赁资产经证实能够在租赁期间正常运行时支付,或者仅需在不可能不发生的事件发生时支付。又如,付款额初始设定为与租赁资产使用情况相关的可变付款额,但其潜在可变性将于租赁期开始日之后的某个时点消除,在可变性消除时,该类付款额成为实质固定付款额。

    (2)承租人有多套付款额方,但其中仅有一套是可行的。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应采用该可行的付款额方作为租赁付款额。

    (3)承租人有多套可行的付款额方,但必须选择其中一套。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应采用总折现金额最低的一套作为租赁付款额。

    租赁激励,是指出租人为达成租赁向承租人提供的优惠,包括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的与租赁有关的款项、出租人为承租人偿付或承担的成本等。存在租赁激励的,承租人在确定租赁付款额时,应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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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的分拆与合并的区别

    租赁的分拆与合并的区别:

    (一)租赁的分拆

    准则规定,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除非承租人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选择采用简化处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

    (1)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易于获得的资源是指出租人或其他供应方单独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或服务,或者承租人已从出租人或其他交易中获得的资源。

    (2)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例如,若承租人租入资产的决定不会对承租人使用合同中的其他资产的权利产生重大影响,则表明该项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1.承租人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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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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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方式

    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方式:

    租赁发生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以及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为一项单独租赁处理。

    否则租赁变更作租赁变更不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处理,按照《租赁》准则有关租赁期的规定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变更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的定义:

    在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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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的区别

    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的区别:定期租赁是指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的租赁形式。不定期租赁是指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租赁形式。

    租赁合同的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20年。

    【相关链接】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不定期租赁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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