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原则: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更新时间:2022-03-13 09:53:35 查看全文>>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原则: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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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准备会计分录
1.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包含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矿区权益减值等。
一、资产减值损失确认与计量的一般原则
(一)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
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后,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二)确认减值损失后折旧摊销的会计处理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三)减值准备转回的处理原则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不能转回。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需要等到资产处置时才可转出。
企业应当设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当企业确定资产发生了减值时,应当根据所确认的资产减值金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当企业确定资产发生了减值时,应当根据所确认的资产减值金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计算公式:资产减值损失=资产账面价值-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账面价值=资产账面余额-已提坏账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后,如果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人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或累计推销)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推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持有资产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是若资产报废、出售、对外投资、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出、通过债务重组抵偿债务等符合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企业应当将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销。
账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债权投资: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债权投资: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也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减值损失确定及其账务处理:
企业在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算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后,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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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讲解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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