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付款期限不同:本票:本票付款期为2个月,一般只在同城使用。支票:支票的付款期限只有10天。种类不同:本票:本票的种类是银行本票,包括定额和不定额。支票:支票的种类包括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性质不同:本票:本票的性质是自付证券。等等。
更新时间:2022-03-29 09:05:51 查看全文>>
付款期限不同:本票:本票付款期为2个月,一般只在同城使用。支票:支票的付款期限只有10天。种类不同:本票:本票的种类是银行本票,包括定额和不定额。支票:支票的种类包括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性质不同:本票:本票的性质是自付证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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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出现金支票涉及的会计科目为:现金、银行存款。
开出现金支票时的会计分录分为两种情况:
1、本单位提取备用金,用于日常开支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2、本单位开具现金支票支付其他单位货款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
开出支票的会计分录:
开出现金支票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开出转账支票
借:应付账款等
贷:银行存款
购买支票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财务费用---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
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同样支票制度也适用汇票的有关规定,所以,我们只介绍针对支票不同于汇票的特殊规定。
支票的特征表现在:其一,支票是委付证券,但支票的付款人比较特殊,必须是有支票存款业务资格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二,我国的支票只有即期支票,支票无承兑制度。
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支票仅限于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支票出票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收款人出票的,背书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被背书人转让票据的,区域外的银行不予受理,但出票人、背书人仍应承担票据责任。
支票背书需要加盖背书人(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自然人人名章)的签章。
1、法人章是代表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章,可以在业务合同上和支票签发上代表法人签名和认可。
2、公章代表企业是经过相关注册而批准成立的合法企业,具有合法的经营业务的权限。
3、财务专用章是代表企业在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与法人章合并使用在开具的银行票据上,可以证明企业向客户有效支付相应款项。人名章顾名思义人的名字命名。
根据《票据法》第九十三条:支票的背书、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章有关汇票的规定。支票的出票行为,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关于汇票的规定。
支票背书
支票出票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收款人出票的,背书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被背书人转让票据的,区域外的银行不予受理,但出票人、背书人仍应承担票据责任。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
支票背书的要求: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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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支票怎么填写
出票日期(大写):数字必须大写。
壹月贰月前零字必写,叁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写可不写。拾月至拾贰月必须写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贰月(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月)。
壹日至玖日前零字必写,拾日至拾玖日必须写成壹拾日及壹拾X日(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伍日,下同),贰拾日至贰拾玖日必须写成贰拾日及贰拾X日,叁拾日至叁拾壹日必须写成叁拾日及叁拾壹日。
收款人:
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本单位名称,此时现金支票背面“被背书人”栏内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之后收款人可凭现金支票直接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由于有的银行各营业点联网,所以也可到联网营业点取款,具体要看联网覆盖范围而定)。
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收款人个人姓名,此时现金支票背面不盖任何章,收款人在现金支票背面填上身份证号码和发证机关名称,凭身份证和现金支票签字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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