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票背书需要加盖背书人(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自然人人名章)的签章。法人章是代表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章,可以在业务合同上和支票签发上代表法人签名和认可。公章代表企业是经过相关注册而批准成立的合法企业,具有合法的经营业务的权限。财务专用章是代表企业在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与法人章合并使用在开具的银行票据上,可以证明企业向客户有效支付相应款项。人名章顾名思义人的名字命名。
更新时间:2022-05-28 12:41:18 查看全文>>
支票背书需要加盖背书人(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自然人人名章)的签章。法人章是代表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章,可以在业务合同上和支票签发上代表法人签名和认可。公章代表企业是经过相关注册而批准成立的合法企业,具有合法的经营业务的权限。财务专用章是代表企业在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与法人章合并使用在开具的银行票据上,可以证明企业向客户有效支付相应款项。人名章顾名思义人的名字命名。
更新时间:2022-05-28 12:41:18 查看全文>>
支票是可以背书转让的。根据《票据法》第九十三条:支票的背书、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章有关汇票的规定。支票的出票行为,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关于汇票的规定。
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
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本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的资金关系。
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人。
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为即期无需承兑,本票也无需承兑。
汇票的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人,由承兑人担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担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
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而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
汇票有复本,而本票、支票则没有。
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是付款地(如果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则付款地为付款人的营业场所);出票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则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是指票据法规定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如未记载可以通过法律规定进行推定而不会导致票据无效。
支票背书的要求: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关注东奥会计在线中级频道,了解更多关于中级会计职称的相关信息。
提示付款是指支票的持票人在票据的付款期限内向票据付款人提示票据,要求票据付款人偿付票据金额的行为。支票的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10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支票填写方法
常见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在支票正面上方有明确标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限同城内);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1.出票日期:数字必须大写。
(1)壹月贰月前零字必写,叁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写可不写。拾月至拾贰月必须写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贰月(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月)。
(2)壹日至玖日前零字必写,拾日至拾玖日必须写成壹拾日及壹拾X日(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伍日,下同),贰拾日至贰拾玖日必须写成贰拾日及贰拾X日,叁拾日至叁拾壹日必须写成叁拾日及叁拾壹日。
2.收款人:
(1)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本单位名称,此时现金支票背面“被背书人”栏内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之后收款人可凭现金支票直接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由于有的银行各营业点联网,所以也可到联网营业点取款,具体要看联网覆盖范围而定)。
将纸质支票改变为带有数字签名的电子报文或使用其它数字电文表示纸质支票上的所有信息,它是纸质支票的电子替代物。电子支票与纸质支票都是用于支付的一种方式,它使用数字签名和自动验证技术来确定其合法性。支票上除了必须的收款人姓名、账号、金额和日期外,还隐含了加密信息。
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必须少于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保证在出票日到支付完毕这段时间,其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的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足够。否则对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知识推荐
最新知识问答
名师讲解支票背书盖什么章
知识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