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计算公式:进口货物增值税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增值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额。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当天;纳税地点为进口货物报关地海关;纳税期限为海关填发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
更新时间:2022-03-02 12:40:02 查看全文>>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计算公式:进口货物增值税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增值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额。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当天;纳税地点为进口货物报关地海关;纳税期限为海关填发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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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其他特殊事项时由企业所开具的用于冲销销售收入金额或原有蓝字发票金额的合法凭证。
红字发票的开具步骤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需要填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然后将发票的信息同步至税务系统中,若对方公司已经抵扣进项税额,应当在取得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于当期的增值税申报中完成进项税额转出的操作。
红字发票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1、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领用原材料购入时的进项税允许抵扣,领用时无须作增值税税额转出处理。
自行建造动产(设备等):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转出)
自行建造不动产(办公楼、厂房等):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已抵扣的需转出)
建造的固定资产是动产:
购进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自建固定资产领用外购原材料增值税的处理:
建造的固定资产是动产:
购进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领用时:
增值税视同销售内容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增值税进项抵扣的规定:
凭票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增值税低税率适用范围:
11%的低税率适用范围: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销售土地使用权、销售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在内的不动产。
6%的低税率适用范围: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含转让补充耕地指标,不含转让土地使用权)。
如果公司收取商户的罚款是与提供的服务相关的,罚款应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如果是单纯的罚款,不是经营活动,不作销售收入处理的,不缴纳增值税。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外购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指的是外购固定资产产生的进项税额,外购固定资产是指企业购买的生产设备、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外购固定资产应按照购买时发生的实际成本入账。
外购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定
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自2019年4月1日起,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分2年抵扣的规定。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外购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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