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先股性质,约定股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优先股的股利收益是事先约定的,也是相对固定的。权利优先:优先股在年度利润分配和剩余财产清偿分配方面,具有比普通股股东优先的权利。权利范围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无表决权。仅在股东大会表决与优先股股东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特定事项时,具有有限表决权。
更新时间:2022-11-30 09:35:51 查看全文>>
优先股性质,约定股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优先股的股利收益是事先约定的,也是相对固定的。权利优先:优先股在年度利润分配和剩余财产清偿分配方面,具有比普通股股东优先的权利。权利范围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无表决权。仅在股东大会表决与优先股股东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特定事项时,具有有限表决权。
更新时间:2022-11-30 09:35:51 查看全文>>
优先股没有优先认股权。优先认股权是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增加资本时,按照原股东的持股比例,给予其在指定期限内以规定价格优先认购一定数量新股的权利。
优先股股东的权利
1.优先分配股利: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
2.优先分配剩余财产:在公司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3.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1)优先股股东一般不参与公司决策,不出席股东大会,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2)表决权恢复
优先股的优先权体现在股息领取优先权和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权。
1.股息领取优先权:优先股有固定股息,并且在股票公司分派股息的时候,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的股东领取股息。
2.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权:在股票公司解散或破产清算时,如果公司偿还债务之后有剩余资产,优先股可以享受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优先权。
优先股,是与“普通股”相对的一个概念,优先股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优先的发行条件
优先股的发行条件包括发行主体要求、发行优先股的一般条件以及不得发行优先股情形组成。
1.发行主体
财务负担轻。如果公司发生财务状况恶化情况,优先股票股利因为不是发行公司必须偿付的一项法定债务而可以不承担,减轻了企业的财务负担。
财务上灵活机动。优先股的实质上是一种永续性借款。它没有最终到期期限。企业可在有利条件下收回优先股票,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财务风险小。由于从债权人的角度看,优先股属于公司股本,从而巩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的举债能力,因此,财务风险小。
优先股有如下特殊性:
(1)优先分配利润。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
(2)优先分配剩余财产。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公司财产在按照公司法和破 产法有关规定进行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应当优先向优先股股东支付未派发的股息和公司章程约 定的清算金额。
优先股票筹资的最大不利因素是资金成本高。因为优先股票股利不能抵减所得税,其成本高于债务成本。优先股是与“普通股”相对的一个概念,优先股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优先股被赎回有两种类型:强制赎回和任意赎回。
1、强制赎回
强制赎回,即这种股票在发行时就规定,股份公司享有赎回与否的选择权。一旦发行该股票的公司决定按规定条件赎回,股东就别无选择而只能缴回股票。而股票持有者没有任何主动权。
优先股市值就是指一家上市公司的发行股份按市场价格计算出来的股票的总价值,其计算的方法为每股股票的市场价格乘以发行的总股数量。
以上就是优先股市值知识点的详细内容。
优先股也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有权凭证,优先股股东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少数可赎回的优先股例外)。公司优先股是“普通股”的对称。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分配红利和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份。
最新知识问答
名师讲解优先股性质是什么
知识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