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盈率也称“本益比”、“股价收益比率”或“市价盈利比率(简称市盈率)”。市盈率是最常用来评估股价水平是否合理的指标之一,由股价除以年度每股盈余(EPS)得出(以公司市值除以年度股东应占溢利亦可得出相同结果)。计算时,股价通常取最新收盘价。
更新时间:2023-01-24 15:25:16 查看全文>>
市盈率也称“本益比”、“股价收益比率”或“市价盈利比率(简称市盈率)”。市盈率是最常用来评估股价水平是否合理的指标之一,由股价除以年度每股盈余(EPS)得出(以公司市值除以年度股东应占溢利亦可得出相同结果)。计算时,股价通常取最新收盘价。
更新时间:2023-01-24 15:25:16 查看全文>>
优先股的优先权体现在股息领取优先权和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权。
1.股息领取优先权:优先股有固定股息,并且在股票公司分派股息的时候,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的股东领取股息。
2.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权:在股票公司解散或破产清算时,如果公司偿还债务之后有剩余资产,优先股可以享受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优先权。
优先股,是与“普通股”相对的一个概念,优先股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优先的发行条件
优先股的发行条件包括发行主体要求、发行优先股的一般条件以及不得发行优先股情形组成。
1.发行主体
优先股的发行条件包括发行主体要求、发行优先股的一般条件以及不得发行优先股情形组成。
1.发行主体
(1)只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
(2)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也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而非上市公众公司只能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2.发行优先股的一般条件
(1)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
(2)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应当不少于优先股1年的股息。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经2013年12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6次主席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3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7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优先股股东权利的行使、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交易转让及登记结算、信息披露、回购与并购重组、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附则9章70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优先股股东权利范围
优先股的优先权有以下四点:
1、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先于普通股且以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
2、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
3、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即优先股股票不包含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在涉及到优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可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
4、优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赎回。由于股份有限公司需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固定的股息,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举债集资的形式,但优先股股票又不同于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这是因为优先股股东分取收益和公司资产的权利只能在公司满足了债权人的要求之后才能行使。营状况。
优先股
优先股股东有表决权。由于公司长期未按约定分配股息,优先股股东恢复到与普通股股东同样的表决权,可以参与公司经营决策。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者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每股优先股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对于股息可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的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所欠股息。对于股息不可累积的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当年股息。
财务负担轻。如果公司发生财务状况恶化情况,优先股票股利因为不是发行公司必须偿付的一项法定债务而可以不承担,减轻了企业的财务负担。
财务上灵活机动。优先股的实质上是一种永续性借款。它没有最终到期期限。企业可在有利条件下收回优先股票,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财务风险小。由于从债权人的角度看,优先股属于公司股本,从而巩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的举债能力,因此,财务风险小。
优先股有如下特殊性:
(1)优先分配利润。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
(2)优先分配剩余财产。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公司财产在按照公司法和破 产法有关规定进行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应当优先向优先股股东支付未派发的股息和公司章程约 定的清算金额。
优先股市场指的是股票市场,股票市场指的是已经发行的股票转让、买卖和流通的场所,包括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两大类别。它是建立在发行市场基础上的,又称作二级市场。
最新知识问答
名师讲解优先股市盈率是什么
知识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