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不缴纳所得税。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国债利息收入指的是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更新时间:2023-02-01 15:33:51 查看全文>>
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不缴纳所得税。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国债利息收入指的是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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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额。其中账面价值,是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有关资产、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列示的金额。由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了在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的期间内,应纳税所得额藏家或减少并导致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增加或减少的情况,在这些暂时性差异发生的当期,一般应当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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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金融资产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金融资产所能收到的价格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账面价值: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计税基础:取得时成本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账面价值: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计税基础:取得时的成本
纳税调整减少额:
1、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作为收益计入财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作为收益。
2、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不确认为费用或损失,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则允许扣减。
所得税会计的特点:
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准则规范的是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减少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提示】对于暂时性差异,未来期间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调减的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符合条件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调增的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符合条件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转回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已经不存在了,所以要将之前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减,就是转回。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转回的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应予说明的是,企业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的递延所得税,一般应当记入所得税费用,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一是某项交易或事项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由该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变化亦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不构成利润表中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小微企业申报季度所得税的流程: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局,在电子税务选择“我要办税”,然后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申报界面。
第二步,选择“企业所得税(月季报)”对应的“填写申报表”;
第三步,进入申报界面,这里可以选择网页或者离线申报。
第四步,网页或离线申报填写都是一样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上面的“预缴类型”和“企业类型”,
通常预缴类型为第一项“按实际利润”,如果企业在税局报到时选择了其他两项,则按税局备的选择即可;
而企业类型通常为“一般企业”,剩下的两种企业类型,适合设有总分机构的企业。
所得税会计核算办法:应付税款法、纳税影响会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企业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上,应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即: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收益)。
所得税科目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缴纳时
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计算:
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额
前期差错更正中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应交所得税的调整:按税法规定执行。具体来说,当会计准则和税法对涉的损益类调整事项处理的口径相同时,则应考虑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的调整;当会计准则和税法对涉及的损益类调整事项处理的口径不同时,则不应考虑应交所得税的调整。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调整:若调整事项涉及暂时性差异,则应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注意在应试时,若题目已经明确假定了会计调整业务是否调整所得税,虽然有时假定的条件和税法的规定不一致,但是也必须按题目要求去做。若题目未作任何假定,则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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