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补缴税额的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缴纳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调整未分配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多缴税额的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未分配利润,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更新时间:2022-03-11 16:41:48 查看全文>>
应补缴税额的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缴纳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调整未分配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多缴税额的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未分配利润,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更新时间:2022-03-11 16:41:48 查看全文>>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通常产生于以下情况:
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1.未作为资产、负债确认的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某些交易或事项发生以后,因为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某条件而未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但按照税法规定能够确定其计税基础的,其账面价值0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构成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通常产生于以下情况:
(1)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2)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额。
某些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未作为财务报告中资产、负债列示的项目,如果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
根据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影响的不同,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收益,是指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
1.对于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如果按税法规定,该政府补助为免税收入,则并不构成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来期间会计上确认为收益时,也同样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不会产生所得税影响。
2.对于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如果按税法规定,应作为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则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为0。资产负债表日,该递延收益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0之间将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期末递延收益账面价值为 100万元,则产生 100万元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收益的应用范围主要包括:
1.政府补助:
当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时,这些资产可能与企业资产相关,也可能与企业的收益或费用相关。如果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并且这些补助的金额是确定的,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如果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企业应当将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然而,如果补助是与企业未来的收益或费用相关的,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
纳税调整增加额:
1、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不作为收益计入财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收益需要交纳所得税。
2、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确认为费用或损失计入财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则不允许扣减。
所得税会计的特点:
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准则规范的是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减少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提示】对于暂时性差异,未来期间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调减的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符合条件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调增的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符合条件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交所得税借方余额报表上反映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当期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负债抵销列报的条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将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债务同时进行。
对于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是指,当企业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大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交税额时,超过部分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当企业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小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交税额时,差额部分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其他税种的应缴数和多缴数(或预缴数、待抵扣数)的抵销列报,可比照该原则处理。
所得税费用是损益类科目类别。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而是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之和,即为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企业在损益类科目中需设置“所得税费用”,使用该科目时需注意:
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当企业确认所得税费用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贷方)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或借方)
期末,应将“所得税费用”的科目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中,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前期差错更正中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应交所得税的调整:按税法规定执行。具体来说,当会计准则和税法对涉的损益类调整事项处理的口径相同时,则应考虑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的调整;当会计准则和税法对涉及的损益类调整事项处理的口径不同时,则不应考虑应交所得税的调整。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调整:若调整事项涉及暂时性差异,则应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注意在应试时,若题目已经明确假定了会计调整业务是否调整所得税,虽然有时假定的条件和税法的规定不一致,但是也必须按题目要求去做。若题目未作任何假定,则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相关知识推荐
最新知识问答
名师讲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怎么做
知识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