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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收入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不征税收入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list>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list>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list>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更新时间:2025-08-17 10:52:05 查看全文>>

  •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税,是指固定资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固定资产不能抵扣的情形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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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是什么意思?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下统称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计税方法:

    一、一般计税方法

    1.我国采用间接计税方法,也即国际上通行的购进扣税法。

    2.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除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均应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简易计税方法

    1.我国对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只对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销售额征税,同时小规模纳税人购进项目所含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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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区别在哪里

    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区别:

    1、纳税义务人不用

    增值税的纳税人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境内取得所得的居民和非居民个人。

    2、税率不同

    增值税税率为13%、9%、6%、0%。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所得内容所属的相关税率表格中进行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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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销税项目),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自2000年1月1日起,对商业企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工商企业销售的机械、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如购货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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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

    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公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购销合同等资料,去税局填写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审批表,交给发票审批窗口(或税务专管员)申请领购发票,然后就可以根据实现收入情况开具相应内容的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首次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税务机关或电子税务局办理:

    1.《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2份;

    2.税务登记证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或经办人发生变化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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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时间。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合同没有收款日期,为发出货物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或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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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计算

    增值税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的计算

    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

    注意三个概念----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

    ①折扣销售(商业折扣),销售时折扣已确定发生,有条件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并在入账时直接扣除。

    折扣销售只限于价格的折扣,且需在金额栏体现,在备注栏注明的折扣不得被减除;对于实物折扣多付出的实物不按照折扣销售处理,而按照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

    ②销售折扣(现金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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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零税率

    增值税零税率指的是有纳税义务,只不过由于税率是“0”,计算出的因纳税额是0。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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