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业经营处理原则: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率、征收率计算纳税;对划分不清的,一律从高从重计税。兼营: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种、税率计算纳税;对划分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混合销售:按企业主营项目性质划分。
更新时间:2025-10-19 16:11:26 查看全文>>
混业经营处理原则: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率、征收率计算纳税;对划分不清的,一律从高从重计税。兼营: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种、税率计算纳税;对划分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混合销售:按企业主营项目性质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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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
增值税加计抵减额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具体操作步骤为:首先,按照政策规定计算可加计抵减的增值税税额;其次,在会计核算时,将该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最后,在税务申报时,将加计抵减的税额填入相应的申报表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进项税额:记录企业购入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按规定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1)企业购入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
(2)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即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销项税额抵减:记录企业按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下统称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一般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2、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
企业增值税是指,企业从销售产品或服务所得的税费,也叫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下统称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征税范围
销售、进口货物: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1、销售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分为: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2、销售不动产:不动产,分为:建筑物;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在转让建筑物、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3、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4、销售服务: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企业提供货物运输劳务而开具的运输业统一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自2015年1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所开具的铁路货票、运费杂费收据可作为发票清单使用。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其中,“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根据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水平的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算增值税的方法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
1、一般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含增值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例题:从某境外公司承租仪器一台,支付租金(含增值税)169.5万元人民币,扣缴税款并取得完税凭证。该境外公司所属国未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且未在我国设有经营机构,也未派人前来我国。计算业务应扣缴的增值税。
不含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行为)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其中,“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电信服务、邮政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现代服务。
增值税是在价格以外收取的,所以称为“价外税”,价外税的特点是缴纳多少并不会影响当期损益。
根据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水平的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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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次月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增值税为多交: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销税项目),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自2000年1月1日起,对商业企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工商企业销售的机械、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如购货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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