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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税率6%的适用范围

低税率6%的适用范围

低税率6%的适用范围: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含转让补充耕地指标,不含转让土地使用权)。曾经的低税率13%已经取消,改为10%,2019年4月1日之后降为9%。适用范围: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鲜奶。自来水、天然气、居民用煤炭制品等。

更新时间:2025-10-24 11:13:11 查看全文>>

  •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是指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消进项税额,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1、增值税抵扣计算公式: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2、凭证条件: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才可以抵扣。

    3、时间条件: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其中,“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根据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水平的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算增值税的方法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

    1、一般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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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增值税

    企业增值税是指,企业从销售产品或服务所得的税费,也叫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下统称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征税范围

    销售、进口货物: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1、销售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分为: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2、销售不动产:不动产,分为:建筑物;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在转让建筑物、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3、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4、销售服务: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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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分为哪几类

    增值税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

    (1)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只允许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原材料等劳动对象的已纳税款,而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

    (2)收入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除扣除中间产品已纳税款外,还允许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税款。

    (3)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除扣除中间产品已纳税款外,对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款,允许一次性地从当期销项税额中全部扣除,从而使纳税人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全部外购生产资料都不负担税款。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行为)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其中,“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电信服务、邮政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现代服务。

    增值税是在价格以外收取的,所以称为“价外税”,价外税的特点是缴纳多少并不会影响当期损益。

    根据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水平的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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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区别是什么

    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区别是:

    纳税义务人是指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扣缴义务人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既非纯粹意义上的纳税人,又非实际负担税款的负税人,只是负有代为扣税并缴纳税款法定职责之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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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征税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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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

    1、一般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含增值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例题:从某境外公司承租仪器一台,支付租金(含增值税)169.5万元人民币,扣缴税款并取得完税凭证。该境外公司所属国未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且未在我国设有经营机构,也未派人前来我国。计算业务应扣缴的增值税。

    回:应扣缴的增值税=169.5÷(1+13%)×13%=19.50(万元)

    2、 简易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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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

    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公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购销合同等资料,去税局填写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审批表,交给发票审批窗口(或税务专管员)申请领购发票,然后就可以根据实现收入情况开具相应内容的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首次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税务机关或电子税务局办理:

    1.《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2份;

    2.税务登记证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或经办人发生变化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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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时间。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合同没有收款日期,为发出货物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或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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