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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公积金提取比例

盈余公积金提取比例

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

更新时间:2025-06-07 13:47:04 查看全文>>

  • 盈余公积怎么提取有什么作用

    盈余公积的提取

    1.提取方式:

    法定盈余公积:根据《公司法》规定,企业需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直至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为止。如果年初存在累计亏损,则提取基数为当年的净利润减去年初累计亏损的金额,若当年净利润小于或等于年初累计亏损,则无需计提。

    任意盈余公积:企业可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的批准,自行确定提取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2.会计处理:

    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盈余公积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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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盈余公积怎么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是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其分配利润的过程需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定。

    一.盈余公积的分类与提取

    1.法定盈余公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直至累计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等。

    2.任意盈余公积:企业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由企业自行决定,其用途也相对灵活。

    二.盈余公积分配利润的原则

    1.无利润不分配:企业无利润时,原则上不分配股利。但在特殊情况下,如股份有限公司为了维护企业股票信誉,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也可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不过,这种情况下分配股利后,剩余的法定盈余公积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以确保企业财务稳健。

    2.先弥补亏损:企业有未弥补亏损时,应先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亏损弥补后,若有结余,才可用于分配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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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盈余公积的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向股东分派股利,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

    第三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第四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利润分配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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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会计分录

    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按照当期弥补亏损的数额。

    借: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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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盈余公积分配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应当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分配股利计提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或任意盈余公积贷:应付股利。支付给投资者时借:应付股利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1.法定盈余公积

    按照规定比例10%从净利润(扣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中提取。

    ①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②在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

    ③如果以前年度有亏损,应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再提取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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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意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

    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的决议,从公司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属于股东的合法权益,计提的目的是为了减少以后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其主要用途是为了扩大再生产。

    未分配利润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按5%计提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未分配利润只能按照10%提取盈余公积,不能提取资本公积。

    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是指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国家有关法规不作强制规定。

    这里应当注意,因为我国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的特别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盈余公积的组成内容与一般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有所不同,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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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盈余公积计提比例

    公司制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规定比例10%从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中提取。以前年度亏损(5年内)可用税前利润弥补,从第六年起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在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

    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公司制企业按照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其他企业也可根据需要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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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计提盈余公积的算法

    法定盈余公积按当年净利润计提,不是按营业利润,也不是按利润总额计提,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计算公式是:法定盈余公积=当年净利润*10%。任意盈余公积提取多少都可以,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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