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更新时间:2025-02-05 12:04:47 查看全文>>
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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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原则包括税法的基本原则和税法的适用原则两个层次。
一、税法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在税收法制中的体现,是国家税收法治的理论基础。
1.税收法定原则
(1)税收要件法定原则——立法角度
国家对其开征的任何税种都必须由法律对其进行专门确定才能实施;
国家对任何税种征税要素的变动都应当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
税法适用原则包括:
1. 法律优位原则
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2.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3.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纳税义务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简称“纳税人”。
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可划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法人可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还可按企业的不同所有制性质来进行分类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我国的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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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的种类有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还可按企业的不同所有制性质来进行分类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我国的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纳税义务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简称“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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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律关系是什么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
有三个概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缴库期限。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义务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法人可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还可按企业的不同所有制性质进行分类等。
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减税是减征部分应纳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应纳税款。减税免税可以分为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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