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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是什么

融资租赁合同是什么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简单叠加。

更新时间:2025-08-16 14:01:07 查看全文>>

  • 2022融资租赁会计分录

    (一)初始计量

    会计分录:

    1.租赁期开始日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按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

    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按预计租赁期结束时的未担保余值)

    银行存款(按已经收取的租赁款)

    贷:融资租赁资产(按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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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条件

    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条件规定:

    第一,要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在中国境外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

    第二,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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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售后租回形成融资租赁和售后回购的区别

    售后租回与售后回购的区别

    售后租回交易与售后回购交易资产所有权的最终归属不同售后租回交易在出售方和购买方进行谈判时,就可认定为是一项融资租赁或者是一项经营租赁,如果是一项融资租赁,那么这种交易实际上转移了买主(即出租人)所保留的与该项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所有权最终很有可能转移,资产将归出售方所有;而如果该交易被认定为经营租赁,那么资产的所有权就不会发生转移,仍归买主(即出租人)。

    售后回购交易在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即同意日后重新买回这批商品,因此商品的最终所有权不会转移,仍归出售方。

    售后租回交易(租金)与售后回购交易(回购价)的取得有所不同售后租回交易中,资产的售价和租金是相互关联的,是一揽子方式谈判的,是一并计算的。

    售后回购交易中,回购价的确定则与销售价无关,回购价可在购回协议中订明,也可以回购当日的市场价为基础确定,因此回购价可能高于原售价也可能低于原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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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资租赁公司怎么赚钱

    融资租赁基本上靠租赁利息赚钱,其租赁的利息高于其融资成本,利差就是租赁公司赚的钱。还有收取手续费,财务顾问费等额外收入。

    融资租赁也叫金融租赁,是一种金融业务,一般是用在设备购买。需要有三方参与:设备使用方、设备出售方、融资租赁方。设备使用者提出设备要求、采购对象,融资租赁者向设备出售者购买,然后交给使用者使用,约定一定期限,设备使用者按约定返还融资租赁者设备本金和约定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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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资租赁公司靠什么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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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资租赁公司是干嘛的

    融资租赁也叫金融租赁,是一种金融业务,一般是用在设备购买。需要有三方参与:设备使用方、设备出售方、融资租赁方。设备使用者提出设备要求、采购对象,融资租赁者向设备出售者购买,然后交给使用者使用,约定一定期限,设备使用者按约定返还融资租赁者设备本金和约定的利息。

    在我国的现行管理体制下,融资租赁公司作为租赁资产的购置、投资和管理机构,可以是金融机构,也可以是非金融机构。

    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定位应定位:服务于金融、贸易、产业的资产管理机构。是服务贸易中更多技术服务含量的服务。因此租赁公司既不是银行,也不是贷款公司,更不是投资公司,而是一个知识服务性的技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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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如下:

    1.租赁开始日

    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的基础,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应注意的是为取得租赁资产而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赁资产的价值中,因为融资租赁租入的资产,承租人能够对该资产能够实施控制,该项资产预期能够给承租人带来经济利益,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对该资产应视同承租人自己的资产管理。

    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期初应付本金余额×实际利率=(期初长期应付款余额-期初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实际利率

    2.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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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资租赁业务处理

    融资租赁业务的税务处理方面,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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