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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怎么确定

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怎么确定

所得类型: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动产转让所得,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股息等权益性投资所得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交易活动发生地,劳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等。

更新时间:2025-10-16 15:10:13 查看全文>>

  •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

    查账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核定征收

    根据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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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所得税减免

    企业所得税减免是指国家为鼓励和扶持企业或重点扶持行业的发展而采取的一项税收措施。

    税额式减免优惠

    1、企业的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三免三减半);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三免三减半);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500万元以下免,超过的减半,注意范围);

    5、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三免三减半);

    6、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有目录)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按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和结转5年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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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

    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额-免税收入额-各项扣除额-准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间接计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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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来源于境内,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境内机构、场所有联系的所得。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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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全球所得)。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总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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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标准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辅导费用,可以据实全额在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几种费用可纳入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之内进行税前扣除:

    1.上岗和转岗教育;

    2.各类岗位适应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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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范围

    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范围:

    生产经营成本

    (1)视同销售成本要计入,和视同销售收入匹配

    (2)计入成本中的税金:进口关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

    (3)出口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的增值税计入成本

    费用

    三项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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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要求

    确认是否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对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核算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进行财务处理前要确认支出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还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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