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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兑损失扣除标准

汇兑损失扣除标准

汇兑损失扣除标准是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能重复扣除)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不符合相关性)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汇兑损失是指企业因向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记账所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及月度、季度或者年度终了时,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期末规定汇率折合的记账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等。

更新时间:2025-11-04 12:45:04 查看全文>>

  •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5%。

    具体来说,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

    企业所得税常见限额扣除的项目:

    1.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薪总额14%的部分,超过部分不得扣除(永久性差异)

    2.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薪总额2%的部分,超过部分不得扣除(永久性差异)

    3.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薪总额8%的部分,超过部分当年不得扣除;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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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

    查账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核定征收

    根据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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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收入总额

    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及债务的豁免等;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及有关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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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民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是税务机关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其基本税率是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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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来源于境内,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境内机构、场所有联系的所得。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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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保险费和其他保险费扣除标准

    (1)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3)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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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薪金支出的扣除标准

    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3.三项经费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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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一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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