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如:金额1000万元,违约率3%,30%的违约损失率,则预期信用损失=1000×3%×30%=9(万元)。由于预期信用损失考虑付款的金额和时间分布,因此即使企业预计可以全额收款但收款时间晚于合同规定的到期期限,也会产生信用损失。
更新时间:2025-12-12 16:53:03 查看全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如:金额1000万元,违约率3%,30%的违约损失率,则预期信用损失=1000×3%×30%=9(万元)。由于预期信用损失考虑付款的金额和时间分布,因此即使企业预计可以全额收款但收款时间晚于合同规定的到期期限,也会产生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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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一般原则: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企业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本节关于终止确认的规定。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流程:
企业在判断金融资产是否应当终止确认以及在多大程度上终止确认时,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一)确定适用金融资产终止确认规定的报告主体层面
企业(转出方)对金融资产转入方具有控制权的,除在该企业个别财务报表基础上应用本节规定外,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还应当按照第二十七章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合并所有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含结构化主体),并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应用本节规定。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企业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应当反映下列各项要素:
1、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
2、货币时间价值。
3、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金融工具减值概述:
金融工具减值的规定称为预期信用损失法。该方法与过去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损失准备的方法有着根本性不同。在预期信用损失法下,减值准备的计提不以减值的实际发生为前提,而是以未来可能的违约事件造成的损失的期望值来计量当前(资产负债表日)应当确认的损失准备。
特殊金融工具区分:
由于将某些可回售工具以及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列报为权益工具而不是金融负债是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原则的一个例外,即不允许将该例外扩大到发行方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的分类。因此,子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作为权益工具列报的特殊金融工具,在其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应的少数股东权益部分,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特殊金融工具对于发行方而言不满足权益工具的定义,对于投资方而言也不属于权益工具投资,投资方不能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可回售工具: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
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可回售工具,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
(1)赋予持有方在企业清算时按比例份额获得该企业净资产的权利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
1.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
(1)金融负债
是指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衍生工具,是指属于本准则范围并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
(一)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不应与合同的任何一方存在特定关系。
(二)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者与对市场因素变化预期有类似反应的其他合同相比,要求较少的初始净投资。
(三)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常见的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合同和期权合同等。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其他方的权益工具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产:
金融工具都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其他方的权益工具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产:
(一)从其他方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
(二)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
(三)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四)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结算选择权是对于存在结算选择权的衍生工具(例如,合同规定发行方或持有方能选择以现金净额或以发行股份交换现金等方式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发行方应当将其确认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但所有可供选择的结算方式均表明该衍生工具应当确认为权益工具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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