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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函证是什么

应收账款函证是什么

应收账款函证就是直接发函给被审计单位的债务人,要求核实被审计单位应收账款的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审计方法。函证的目的是证实应收账款账户余额的真实性、正确性,有关证明债务的存在和记录的可靠性,防止或发现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销售业务中发生的差错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

更新时间:2025-06-08 11:19:34 查看全文>>

  • 函证是什么意思

    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直接从第三方(被询证者)获取书面复以作为审计证据的过程,其载体是询证函,函证的对象可以是应收账款余额或银行存款等特定账户的余额,也可以是被审计单位与第三方之间的协议和交易条款。通过被询证者的回函,来获取相关的审计证据。而函证方式分为积极的方式和消极的方式。其中,积极的函证方式包括“要求确认信息”和“要求填列信息”,消极式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在询证函中列明求证的信息,只要求被询证者在不同意询证函列示的信息时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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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函证的评价

    若审计师就同一审计目标发出向多位被询证人进行函证,则应在收到回函后,编制《函证结果汇总表》作为综合性的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并记录对函证结果做出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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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不符事项处理

    注册会计师应当调查不符事项,以确定是否表明存在错报。

    当识别出错报时,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的规定评价该错报是否表明存在舞弊。

    不符事项可以为注册会计师判断来自类似的被询证者回函的质量及类似账户回函质量提供依据(是否影响“回函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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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积极式函证未收到回函处理

    如果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收到询证函回函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必要时再次向被询证者寄发询证函。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与被询证者联系,要求作出回应或再次寄发询证函。如未能得到被询证者的回应,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替代审计程序应能提供与函证同样效果的审计证据。如识别出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且认为积极式函证是必要程序,则下列情况下,替代程序不能提供所需要的审计证据:可获取的佐证管理层认定的信息只能从外部获得;存在特定舞弊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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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函证的时间

    注册会计师通常以资产负债表日为截止日,在资产负债表日后适当时间内实施函证;如果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注册会计师可选择资产负债表日前适当日期为截止日实施函证,并对所函证项目自该截止日起至资产负债表日止发生的变动实施实质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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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行函证

    银行询证函,是向银行发函询证银行存款、银行借款、托管证券、应付票据等情况,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要求作出确证复。

    审计准则相关规定

    审计准则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某一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并且即使银行存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而不实施函证,也要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并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函证

    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通过直接来自第三方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况的声明,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

    应收账款函证

    审计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函证实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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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函证的对象

    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其他重要信息

    1、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所有银金存借信息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这些信息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如因这些原因不对这些项目实施函证,应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2、函证时,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实际存在的银行存款余额、借款余额及抵押、质押、担保情况。

    3、对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注销的账户,也应当实施函证,以防止被审计单位隐瞒银行存款或借款。

    应收账款

    除非存在下列两种情形之一,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

    1、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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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极的函证方式

    如果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注册会计师只要求被询证者仅在不同意询证函列示信息的情况下才予以回函。

    对消极式询证函而言,未收到回函并不能明确表明预期的被询证者已经收到询证函或已经核实了询证函中包含的信息的准确性。因此,未收到消极式询证函的回函提供的审计证据,远不如积极式询证函的回函提供的审计证据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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